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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法官当庭给一农妇道歉,揭开了一场判错13年的冤案

In 2016, A Shaanxi Judge Apologized To A Peasant Woman In Court, Uncovering An Unjust Case That Had Been Wrongly Sentenced For 13 Years

2023-05-29 16:51

2016年10月18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几位法官,低头向一名农村妇女赔礼道歉,而这些法官道歉的原因。

是因为十三年前一起错判的冤案,因为这桩错判的冤案,农妇柯长桂整整失去了长达十年九个月零四天的人身自由,身心和身体都受到了巨大的伤害。

“这十三年来我做梦都在喊‘冤枉’,我一无仇二无怨,我为什么要去杀那个人呢?”

同样的一桩案件,为何十三年前农妇柯长桂会被判处死刑,而在十三年后却被判无罪呢?这到底是怎样的一桩案件?这十三年来围绕此案又发生了哪些不为人知的事?一圈三连,点个关注~

2016年,陕西法官当庭给一农妇道歉,揭开了一场判错13年的冤案

2002年6月3日凌晨,在陕西省柞水县境内的一个小山村里发生了一件恐怖的事,村民郝延林死在了村口附近的一条马路边上。

死时双拳紧握举向天空,眼睛瞪得溜圆,脚上的鞋也脱落在一旁,可身上的衣服却是穿戴整齐,看起来甚为诡异,村民立刻就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警。

很快柞水县公安局的民警们赶到了现场,经后续法医鉴定,死者郝延林的死因是中毒身亡,而毒物正是他胃内还残留着的“毒鼠强”。

可是经过当地警方后续调查,并未在死者郝延林的家中发现任何“毒鼠强”的残留,而且郝延林也不是在家里死的,所以当时警方就认定这很可能是一起谋杀案。

郝延林死的时候五十一岁,他的妻子早些年因病去世了,他的子女也都在外面打工,所以郝延林是一个人独居。

他平时为人比较和善也比较乐观,村里人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他都会主动伸出援手,基本上从没跟别人闹过什么别扭。

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离奇地死在了村里的一条马路边上,如果是谋杀的话,那杀害他的人又会是谁呢?

2016年,陕西法官当庭给一农妇道歉,揭开了一场判错13年的冤案

死者郝延林所在的山村只有二三十户人家,警方也是第一时间对所有村民进行了走访,结果得知了这么一个情况。

在郝延林死亡的前一天他曾在农妇柯长桂的家里帮忙,由于当地四面环山,所以每家每户都会在自家屋后砌一堵石头墙,用以防止山体滑坡,柯长桂家在砌墙的时候喊了村里七八个人帮忙,而郝延林就在其中。

据农妇柯长桂的丈夫蔡定卫讲述,当天下午墙就基本上砌好了,而为了感谢村里人的帮忙,他家也是在堂屋摆了两桌酒席请村民们吃饭。

几个人喝了一点白酒,晚上九点多钟一群人就散了,各回各家,蔡定卫和妻子也是收拾收拾就睡觉了。

而据另一位村民柯亨义讲述,当天晚上散场之后他还去郝延林家里坐了一会,直到11点左右他才离开,当时郝延林还是好好的,可是第二天郝延林就被发现死在了村里的一条水泥路边上。

当年村子里既没有监控,也没有人目睹当时现场的情形,可以说人证物证都没有,所以虽然警方判断郝延林的死是出于谋杀,但他们却无从下手进行调查。

2016年,陕西法官当庭给一农妇道歉,揭开了一场判错13年的冤案

一转眼几个月的时间过去了,当地警方还是没有丝毫头绪,郝延林的家属也是多次找到警方,希望他们能尽快抓住凶手给他们一个交代,也在郝延林的在天之灵得到安息,村里人对郝延林的死同样是充满了惋惜。

可是让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在郝延林死亡八个月之后,当地警方突然宣布案子破了,而杀害郝延林的凶手正是农妇柯长桂。

当时警方一来没有掌握和嫌疑人有关的直接线索,二来也没有发现死者的社会关系存在任何矛盾,那么他们是通过什么来认定农妇柯长桂就是凶手的呢?

原来在经过几个月的调查依然没有任何线索的情况下,市公安局的刑警支队赶到柞水县公安局进行了指导,他们提供了一种破案思路——使用测谎仪。

当时警方是这样想的,既然正面调查找不出凶手,那就反向使用排除法来排除不是凶手的那些人,最终总会找到一个嫌疑最大的人。

当时郝延林所生活的山村只有二三十户人,所以经过一番摸查走访,警方也是将所有可能具有嫌疑的人都给带回了警局,这其中就包括柯长桂和自己的丈夫蔡定卫。

2016年,陕西法官当庭给一农妇道歉,揭开了一场判错13年的冤案

在当地的派出所,警方也是对所有嫌疑人进行了一番测谎实验,结果认定柯长桂和自己的丈夫蔡定卫说了假话,而他们的嫌疑一时间陡然上升。

根据这次的测试结果,警方也是迅速对柯长桂和她的丈夫蔡定卫采取了强制措施,紧接着就对二人展开了审讯。

2003年2月22日,柞水县公安局民警将柯长桂带回警局羁押起来,回忆起当时的场景,柯长桂是这么说的。

“有个高个子把我撵到大门外面,他们把我按在地上,一把拽住我的头发,拎着衣领,冲着地上就是一下子,然后就把我给铐起来了。”

这突如其来的阵势把柯长桂吓坏了,她只是大山深处一名普通的农妇,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日常生活中连一只鸡都不敢杀,更别提和什么人结下仇怨了。

在郝延林死后,柯长桂还曾这样感叹:“他前一天还在我家干活,结果第二天就死了,我这心里也怪难受的。”

可就是这样一名与世无争的农妇却背上了杀人的重大嫌疑,那么警方究竟是通过什么线索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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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柯长桂和丈夫蔡定卫被警方羁押后不久,两人就承认了他们和郝延林的死有关,这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根据柯长桂和蔡定卫在警局的口供,我们大致得知了这样一起事件,在砌墙那晚的酒席结束以后,柯长桂蔡定卫夫妇很快就入睡了。

可是睡到半夜他们突然听到“咚”的一声,紧接着他们就感觉一个人从他们家东墙上的一个墙洞里跳了下来,这突如其来的动静把夫妻俩都惊醒了,他们也是迅速起身查看。

柯长桂把灯拉开一看发现来人是郝延林,这郝延林来干吗呢?答案是讨水喝,这半夜翻墙洞进入人家就为了讨一碗水喝,这听起来实在是有些荒唐。

根据柯长桂的口供显示,他当时很生气,她想起12年前有天晚上丈夫不在家,郝延林以同样的方式从那个墙洞爬了进来,准备行一些不轨之事,在柯长桂喊人之后郝延林才离开,这件事一直让柯长桂记恨在心。

所以当他看见郝延林再一次翻墙洞进入她家时,便气不打一处来,决定要给郝延林一点教训,于是柯长桂就从屋内一个墙洞里掏出一点“闻到死”老鼠药,然后把药下在了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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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延林没有任何犹豫就喝下了那碗被下药的水,喝完郝延林就说要回去睡了,紧接着就消失在了柯长桂的家里。

可是接下来两个小时柯长桂和丈夫都没有睡着,突然他们听到“哎呦”一声,柯长桂的丈夫就问了一句:“不会是郝延林吧?”。

紧接着便要起身出门查看,可是柯长桂说道:“你莫出去!管球他!”,第二天一早郝延林就死在了离柯长桂家不远的马路边。

以上就是柯长桂和丈夫的所有供词表达的意思,所以当地警方根据这些供词,再加上证人证言,以及现场勘查的笔录和尸检报告等证据形成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

他们认定柯长桂是出于十二年的怨恨作出了对死者郝延林投毒的举动,所以柯长桂被认定为这起杀人案的凶手。

在证据链完整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柯长桂被起诉到了当地检察院,又过了大概半年左右,柯长桂被起诉到了当地法院,而负责审理这起案件的正是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柯长桂在法庭上极力辩解,坚持声称自己没有杀人,可是她一味地否认并没能改变最后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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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9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柯长桂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个消息传出以后,柯长桂的家人瞬间就崩溃了,尤其是柯长桂的儿子,在他的眼里自己母亲是个极为和善的人,怎么会犯下杀人的罪行呢?而且母亲在法庭上的极力否认也让他坚信自己的母亲绝对没有杀人。

在一审判决下达之后,柯长桂当即提出了上诉的决定,后来这起案件又经过多次审理,最终柯长桂被取消死刑,改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这起案件可谓是充满了诸多疑点,但由于法院认定此案证据十分充分,所以柯长桂的罪名是摆脱不掉了。

2005年年初,柯长桂被正式送往西安女子监狱服刑,在当天文书下达的时候,柯长桂把自己的手指咬破,用鲜血在上面按下了自己的手印,她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可是她还是没能摆脱前往监狱的宿命。

在监狱服刑的那段日子,柯长桂每天都以泪洗面,精神一度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她没有一天不在哭诉自己的冤情,可是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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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里相信有人要问了,柯长桂不是自己亲口承认的罪行吗?她后来为什么又一直坚称自己是冤枉的呢?而法院最后为何又作出了无罪的判决?这其中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真相呢?

原来在当初柯长桂“认罪”之后,她的丈夫蔡定卫并没有受到刑事追究,在公安局被羁押了一个多月以后就被放回了家,回到家以后的蔡定卫向自己透露了一个惊人的消息——他在县公安局被刑讯逼供了。

“当时我双手被反卷到身后,然后就这么铐着,然后那些人就把脚压在我的背上,拎着手铐就往上提,折磨得我根本就受不了。”

经过一番拷打之后,警方才对蔡定卫进行了提审,当时他的内心已经充满了恐惧,所以对警方的安排也就听之任之了,所以他的供词都是在警方的逼迫下完成的。

而当时那些警察是如何逼供的呢?据蔡定卫回忆,当时那个审讯他的警察是这么说的:“你好好交代,我说一句你说一句。”

相信看到这里所有人都震惊了,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警察搞“刑讯逼供”这一套,还有没有王法了呢,这些做警察的还有没有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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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蔡定卫说的这些话是真的吗?难道说当时警方真的是在刑讯逼供的情况下才得到的证据,那这不就是伪证吗?这是不是柯长桂后来被判无罪的原因呢?

当时在柯长桂和蔡定卫的证词中,都提到了他家东墙上的一个墙洞,可据蔡定卫后来讲述,他家的墙上在案发时根本就没有洞,所以郝延林翻墙入室的说法是压根不成立的,完全是当时民警逼着他们说出来的。

那么当时负责审讯的民警会如何回应这件事呢?在接受媒体采访的时候,当年负责审讯蔡定卫的两位民警也是坚决否认曾做过这样的事。

“他纯粹是胡说,这是根本不存在的事情。我们一直坚持文明办案,依法办案,最大程度的保障证人以及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不存在什么‘刑讯逼供’一说。”

而对于柯长桂家东墙上墙洞的说法,这两位民警都表示当时墙上的确是有墙洞的,而且很多附近村民的证词也能证明此事。

可以看出双方是各执一词,然而过去这么多年,事情已经无法确认了,可是通过对案卷卷宗的审理,有几处疑点暴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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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蔡定卫被羁押期间,他曾做过9次笔录,而这8份笔录的内容是前后不一致的,有些笔录中提到的情况在别的笔录中却没有体现出来,所以这其中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的情况。

而且当时蔡定卫在回家之后,还特地前往医院做了一份伤情鉴定,他的后背确实存在一些伤痕,但单凭一份鉴定报告还是无法证明柞水县公安局民警存在刑讯逼供的行为。

虽然事情一直没有结果,但柯长桂的儿子却坚信自己的母亲是无罪的,自打母亲被关进监狱之后,他就一直在找人为自己母亲进行辩护。

当时柯长桂也反映自己遭到了刑讯逼供,她的许多供词都是被逼出来的,如果不按照警察说的做就会遭到殴打。

也正是因为这些疑点,柯长桂向商洛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可是律师作出的无罪辩护并没能被法庭采纳。

2004年7月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被发回到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可是在同年11月这起案件却被转交给了柞水县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经过审理柯长桂的刑期被改为了15年有期徒刑。

2016年,陕西法官当庭给一农妇道歉,揭开了一场判错13年的冤案

随后柯长桂提出的上诉被商洛市中级法院驳回,而随后柯长桂就被送往西安女子监狱开始了自己的服刑生涯,也正是从那一刻开始,她的人生陷入了无尽的黑暗。

我国的认罪制度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说同一件案件,经过两次审理是可以直接定罪的,这也是柯长桂被执行15年刑期的根本原因。

柯长桂的儿子对此表示不服,为了帮母亲洗刷冤屈,他前往省城西安找了一份工作,每天只上夜班,而白天的时间就四处奔走寻求帮助,希望有人能为他的母亲做无罪辩护,洗刷他母亲所承受的不白之冤。

后来为了能寻求更专业的帮助,柯长桂的儿子还特意在西安聘请了一位专业的律师,这位律师在仔细查看了案件卷宗之后,很快就发现了很多不合常理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可能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的案件,应当由当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然后提交到高级人民法院进行终审。

可是在柯长桂的案子被商洛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回到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重审时,这起案件随后却被转到了柞水县人民法院,这种不升反降的审理方式无疑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而且也剥夺了柯长桂上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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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说这是某些机关的人故意而为之,目的就是躲避高级法院的监督吗?这样一来那就说明司法体制内部可能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腐败问题。

而柞水县人民法院的负责人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因为一个地方的案件都是由检察院移交到法院的,所以问题应该出在商洛市人民检察院。

而对于这起案件,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是这么说的,这个情况是当时的两级检察院沟通过的,之后作出了把案件降级的处理,所以案件才被移交到了柞水县人民法院。

可是对于案件降级的初衷,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并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而且他们也知道这种行为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的。

这就说明在当时各级法律机关处理案件的时候是存在一定的配合的,而这种配合直接让彼此之间的制约效果降低了许多,这就说明柯长桂案当年的审理流程是不合法的。

很快柯长桂儿子聘请的律师又有了新发现,他认为柯长桂案存在很大问题,其中最明显的一点就是认定柯长桂为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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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唯一能直接证明柯长桂有罪的证据就是她的笔录,可是她前前后后做了16次笔录,其中只有5次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而且后来柯长桂又推翻了自己的供述,所以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说,这样的笔录是不能作为直接证据的,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了柯长桂丈夫蔡定卫的笔录上。

而且柯长桂家和死者之间保持了十几年的良好关系,而且郝延林死亡前一天还给柯长桂家砌墙,所以柯长桂因为记恨郝延林而杀死他的主观动机不太可能,而根据供词里提到的柯长桂家东墙上的墙洞,经过现场勘查也并不具备有人翻墙入室的可能。

可是律师的这些想法都被法院给否决了,他们认为这些都只是律师的主观猜想,所以尽管柯长桂的家人那些年一直在申诉,但从未有过什么进展。

2013年11月26日,在西安女子监狱服刑长达10年9个月零4天后,柯长桂终于因刑满被释放,可出狱以后的她一直郁郁寡欢,脸上更是从未看到过笑容。

因为在柯长桂看来,自己蒙冤被关进了监狱长达十年的时间,再加上之前公安局的羁押,她失去人身自由的时间远不止十年,这三千多个日夜她没有一晚不在流泪,可是从没有人来为她平反冤情。

2016年,陕西法官当庭给一农妇道歉,揭开了一场判错13年的冤案

虽然如今的她重获新生,但她的名声已经被彻底败坏了,她家祖上几代人都在那个山村里生活,如今出了这件事她在村民们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来。

从监狱出来一年多以后,柯长桂逐渐从之前的阴影中走了出来,可是她心中还是希望自己有朝一日能得证清白,在家人的支持下,她选择继续申诉。

2015年初,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法官对柯长桂案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发现当初的判决的确存在一定的错误。

首先当地警方在没有取得关键性证据的情况下就认为被告人有罪,他们所认定的证据是不足以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的,所以以当时的证据是不足以判定柯长桂有罪的。

2015年6月8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再审决定,要求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最终中级法院经过再审理也是作出了柯长桂无罪的判决,并赔偿柯长桂各项损失共计130万元的赔偿,同时公开向她道歉,恢复她的名誉。

同样的一起案件,同样的证据,可是前后却做出了差异如此巨大的判决,我们不知道是该庆幸是国家司法制度有了进步,还是该谴责当年执法人员的草率。

2016年,陕西法官当庭给一农妇道歉,揭开了一场判错13年的冤案

虽然柯长桂最终获得了赔偿,可这十年的牢狱生涯已经给她的身体和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这些是多少钱都弥补不回来的。

我们只希望以后在类似案件的审理中,像柯长桂这样遭遇的人能少一点,希望国家能更加重视人权,哪怕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