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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1日上午,湖南省永州县的零陵区法院中突然响起了一阵阵枪声。
六位工作人员中弹,其中三位当场身亡。凶手行凶后,并没有逃跑,而是讥笑的看着那些瑟瑟发抖的人,随后在众人的面前将枪口对准了自己,自杀身亡。
那么,这名行凶的歹徒是谁?他又为何会做出如此极端的举动呢?
法庭行凶
行凶的人叫朱军,他的职业是一名押钞员。
2010年6月1日,零陵区法院准备庭审一起案件。在法院的门口,出现了一位奇怪的男子。
6月,正值酷暑,所有的人都穿着短袖短裤,但这位男子却全身上下包裹严实,眼戴墨镜,头戴鸭舌帽,上身套着一件黑色的大衣。
法院门口的守卫叫住了此人,想要对他进行搜身。但是当男子取下墨镜的那一刻,守卫却打消了这个想法,换上了一副嬉皮笑脸的表情。
原来,这位男子就是朱军。而他与那位守卫,也已经是“老熟人”了。
门卫调侃的问向朱军,穿那么多衣服难道不热吗?但是朱军却默不作声,径直向法院内走去。
门卫也不加阻拦,只是在心中暗暗的嘲讽着:果然是个“怪人”,难怪会受到众人的排挤。
很快,朱军便来到了法庭,他不动声色的坐在了一个角落,默默的观察着法庭上的一举一动。
法庭之上,法官的一句话引起了朱军注意,他轻轻的点了点身旁之人的肩膀,并且小声的询问他,觉得法官做出的决定公正吗?
之间那人摇了摇头,回答朱军:事情或许会有更好的处理方法。
这一回答,似乎坚定了朱军的某种决心。只见他冲到了法庭的中央,从大衣中掏出了一把手枪,对着那些法官就是一阵乱射。还没等那些法官反应过来,就有人中枪倒地。
现场顿时乱作一团,众人都纷纷急着逃离现场。唯有审判员黄岚保持着冷静,偷偷拨通了报警电话。
但是,电话那头的声音却吸引了朱军的注意,此时的朱军已经杀红了眼,毫不犹豫的就朝黄岚的背后开了一枪。
黄岚中枪倒地,但好在不是致命伤,因此保住了性命。她躺在地上,畏惧的看着朱军,大声的质问:“你的事情我们不是已经处理好了吗?结果也如你所愿,你为什么还要报复我们?”
朱军盯着黄岚,默不作声。望着乱哄哄的法庭,朱军的脸上逐渐浮现出得意的表情。他一脸无畏呐喊道:“你们这些无能的法官,就该陪我一起死!”
随后,朱军将枪口对准了自己,并且毫不犹豫的扣动了扳机。随着最后一声枪响,朱军倒在了血泊之中。
迟到的判决
2010年6月1日,朱军之所以持枪闯入法院,闹出命案,原因正如他在自杀前所说的那样:因为法官的“无能”。
朱军,地地道道的湖南永州人。他的父母都是当地邮局的工作人员。因此,在结束了学业之后,朱军便在父母的推荐下,顺利的进入到当地的邮局工作,成为了一个“押钞员”。
押钞员这一职业,可谓是给朱军戴上了一层光环:钱多事少,还与国家邮局挂钩。
但即使是这样,也很少有人愿意与朱军交往。只因为朱军性格偏执,不懂得人情世故,经常就小事与他人发生矛盾。
朱军原本有一个美满的家庭。但是,他的妻子却因为忍受不了朱军的性格,选择了与他离婚。
虽然儿子被判给了朱军,但是父子俩之间的关系却一直都很不和睦。后来,他的儿子为了离开父亲,竟然选择了当兵。
儿子走后,朱军的性格变得更加孤僻,一个人住在单位楼中,拒绝与任何人打交道。平日里的活动路线就是家与邮局之间的两点一线。
后来,独来独往的朱军还培养了一个兴趣:打篮球。但是,他的身影却经常独自出现在篮球场上,孤独的投着篮。
篮球本应该是一个群体运动,却硬生生的被朱军当成了单人运动。
在朱军的邻居中,也不乏爱好篮球的人。但是他们却不愿意与朱军一起玩耍。有朱军的邻居就表示:和朱军玩篮球,那就是就是在玩命。一旦朱军怀疑有人为了赢而故意撞他,那么那个被冤枉的人就会百口莫辩。
后来,朱军工作的邮局换了一个新局长。就在别人都对这个新局长阿谀奉承的时候,朱军却冷眼旁观,丝毫没有任何“巴结”的念头。
这天,新局长要去某地出差,却不想自己开车,便找到了朱军,想让他载自己一程。
但是朱军却拒绝了新局长的这个要求,并且冷漠的表示:他的工作是运钞,而不是成为新局长的司机。
员工对自己的不屑,彻底激怒了这个新局长,他决定要给朱军点颜色瞧瞧。
这天,朱军照常去到了邮局,想要工作。但是工作人员却告诉他,他的任务被别人给完成了。
朱军一听,立刻就猜到这是新局长搞的鬼。他气愤的去到了新局长的办公室,指着他的鼻子就破口大骂起来。
新局长只是想给朱军一个下马威,却不料他竟如此激动。为了不使自己丢了颜面,新局长将所有的责任都推到那个抢了朱军工作的“替罪羔羊”身上,事情这才得到了处理。
但是,这件事情发生之后,新局长对朱军的态度显然发生了改变,邮局内的其他工作人员见到了朱军都要退让三分。
原本朱军的生活可以一直继续这样平静的过下去,但是一件事情的到来,却彻底将朱军逼上了不归路。
法律之外的不归路
2006年,朱军独自去到了零陵区法院,申诉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案,要求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且支付自己违约赔偿金。
零陵区的法院立刻接受了朱军的案件,并着手起了调查。种种证据也证明,朱军确实是有理的那一方。最后,法院判决朱军胜诉。
这一结果是公平正义的。但是,尤其种种流程,零陵区的法院在8个月后才正式对朱军的案件予以了执行。
期间,朱军不止一次去到了零陵区的法院,督促他们尽早解决自己的事情,却受到了法院内工作人员的敷衍:“你的事情不是已经处理好了吗?害怕我们不给你执行?”
也正是在这一次次的督促中,零陵区法院的门卫认识了朱军。
8个月后,法院的工作人员如期上门,还给了朱军一个公道。但是,此时的朱军心中却没有任何感激之情,甚至开始怨恨起那些人。
朱军想要给这些法官一点颜色瞧瞧,但是他深知,法院中的都是国家的人,他根本就奈何不了他们。
这天,朱军感觉身体不适,便一个人去到了医院进行检查。在看到检查结果的那一刻,朱军顿时如同晴天霹雳:他被诊断得了鼻咽癌,并且已经处于晚期,无可救药了。
回去的路上,朱军正好路过了零陵区法院。回忆起那些法官对自己的不懈,朱军的心中顿时涌现出一个罪恶的想法:
自己已经命不久矣,为何不在去世前,给那些法官一个教训?
朱军的教训,是极端的。他想要让这些人为他“陪葬”。
但是,怎么实施自己的计划,却让朱军犯了难。
这天,朱军陪同邮局的护卫队执行任务,却看见那人掏出一把手枪擦拭了起来。
朱军看着护卫队工作人员手中的枪支,渐渐的出了神。然后,他在不经意间问了一个问题:枪支在换弹夹时,要不要重新拉枪栓?
护卫人员被朱军的话给震惊住,但还是点了点头。朱军故作无事的回答,他只是问问。
但实际上,在朱军的头脑中,已经构思出一个犯罪的计划了。
2001年6月1日上午,朱军凭借运钞员的身份,来到了邮局的枪支管理处,并且在“验枪”的过程中,偷偷的携带出一把手枪和几发子弹。
随后,他便赶去了零陵区法院,并且酿成了那场惨案。
朱军的行为是极端的。在遇到觉得不公平的事情后,朱军竟然作出了违反法律的事情。不管他的出发点是什么,他的这一行为,必然不可取的。
看完朱军的故事,你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湖南永州法院枪击案
注:文章中出现的人物对话皆为作者根据史实资料和当时的情景合理设计的,不可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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