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2月25号,湖南省永新县法院家属楼,当天碗上七时许,二楼的过道围了一大群人。
其中便有永新县人民法院院长李开清,办公室主任曹兴虎,执行局副局长兼任法院二庭庭长的曹华。
只不过此时的曹华手里正端着一盆水,随后在李开清的指示下,向眼前摆放的一盒脑白金浇去。
但就在这个时候,过道内突然传出一阵“轰隆”巨响!看起来十分稀松平常的脑白金发生了爆炸!
曹华的脑袋当即就被炸碎;李开清双眼被严重炸伤,且右眼的晶体受损;曹兴虎脚被炸伤,右耳鼓膜穿孔。
这起发生在法院家属楼的爆炸案,顿时引起各方的高度关注,人们纷纷猜测,到底是谁,竟然如此猖狂?
于是在上级领导的指示下,迅速成立了专案调查组,可当调查组查明一切真相后,舆论却又纷纷逆转,开始严厉批判起爆炸案的三名受害者!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制造这起爆炸案的到底是谁?又为什么,前后舆论形成如此强烈的反差?
下面我们就来深入探索此次爆炸案背后的隐情,看看这起悲剧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一圈三连,点赞关注~
2005年2月25号,元宵节过后的第二天,虽然年节假期已过,但毕竟还在农历正月内,所以年味还是比较浓厚的。
在这一天的下午三点多,湖南省永新县的法院家属楼二楼,住在这里的罗某,忽然看见在楼梯间处放着一盒脑白金。
因为还处在年节之中,再加上脑白金作为畅销一时的节日礼品,那句“逢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的广告词实在太过出名。
所以罗某在看见那盒脑白金的第一反应就是,是不是哪个亲朋好友过来拜访所携带的礼品呢?
于是罗某便当即便决定,将这盒脑白金给带回家中,可是一直等到罗某将脑白金拎回家后许久。
罗某越看角落里摆放的脑白金,心里就越想越不对劲,首先,这盒脑白金出现得太过突然了。
其次,因为脑白金的畅销,所以罗某也时常会收到,可是这盒脑白金比起罗某以往收到的,似乎重了一点。
两者结合之下,罗某的心里就越来越忐忑,正好此时罗某的丈夫下班了,丈夫的工作是法院内的一个司机。
看见丈夫下班回来了,罗某就立刻上前对丈夫说起了此事,而罗某丈夫显然比罗某更为谨慎。
他在听完妻子的讲述后,立刻察觉出这其中的不妥之处,于是一把拎起正摆放在客厅角落的脑白金,随后将其丢到楼下的草丛里。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但是直到当天六点多,丈夫的朋友过来做客,听对方说起了此事。
这下可勾起了朋友极大的好奇心,于是就说着要看一看那盒“奇怪”的脑白金,丈夫一时间也不好阻拦,只得和他一起下楼,将那盒脑白金再次拿了回来,不过没有带到家里,只在过道中查看。
可是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却吓一跳,丈夫的朋友忽然从脑白金包装盒的缝隙中,发现了几根黄绿色的电线!
朋友一见这个心里当即就害怕起来,他对罗某的丈夫说道,这会不会是一个定时炸弹啊?
听见这番话,罗某的丈夫也顿时跳了起来,随后立刻打电话通知了县法院办公室主任曹兴虎。
等到曹兴虎赶到现场查看后,心里也没底,因为他们不敢打开这个包装,万一碰到什么开关,那不就完了?
于是曹兴虎也连忙将此事汇报给了县法院院长李开清,而恰巧不巧的是,李开清现在正在家属楼内。
他正在县执行局副局长兼县法院二庭庭长曹华的家中做客,所以当李开清接到曹兴虎的信息后,李开清便带着曹华一同赶至了现场。
等到李开清到来以后,现场已经汇集起许多人了,而且那个脑白金的包装盒也不知道被谁打开,露出了里面的物品,竟然是一捆自制的炸药!
李开清看到眼前的一幕,虽然脸上十分镇定,可是心里还是比较慌乱,不过李开清还是有一点胆量的。
只见他一个人上前,用手摸了摸那捆自制炸药,随后闻了闻,转身对跟随而来的曹华说道,“这是硝铵炸药,只要用水打湿了,就不会爆炸。”
听见李开清的话,一旁的曹华二话不说转身就向家里跑去,不一会儿,众人就看见曹华端着一盆水过来了。
看着曹华步履紧凑地向炸药包走去,围观的人群也给曹华让开了一条路,些许胆子比较小的人,还躲到了自家门后,远远地张望着。
而李开清在看见曹华到来以后,也是什么话也没说,随后指了指那捆炸药,曹华则点点头向李开清示意自己明白。
之后曹华就端起盆向那捆炸药浇去,但也就在这个时候,楼道内顿时传来一阵“轰隆”巨响!
一直到爆炸声消失,爆炸产生的硝烟散去后,人们这才再次看向刚才的炸药,随后就被自己所看到的吓得惊叫起来!
原来随着那声轰隆巨响,曹华的脑袋当即就被炸碎!而李开清和曹兴虎则昏倒在一旁,生死不知!
很快部分已经回过神来的人,立刻报了警,而当地听闻法院家属楼发生爆炸案后,顿时就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
所以由当地刑警队队长亲自带领一众民警赶到了现场,可当民警来到现场,看见眼前的场景后,也被吓了一跳!
至于昏迷不醒的李开清以及曹兴虎,则被随即赶来的120急救车,送往当地医院进行抢救,民警在此之后则封锁了现场,展开了调查。
这起发生在法院家属楼的爆炸案,很快就被上级领导以及部分媒体获知,一时间舆论纷纷,人们都在猜测到底是谁,竟然如此嚣张?
与此同时,上级领导也责成当地警方,务必尽快破案,抓获此次爆炸案的幕后策划者,还李开清三人一个公道!
很快当地警方便成立了专项调查组,专门负责调查此案,调查组在通过对现场的搜索,以及现场人员的口供,进行分析后得到了一个推断。
他们认为这是一起有预谋,有准备且目标十分明确的报复袭击,之所以会这么说,且听下面的分析。
根据罗某的供词,她是第一个在二楼楼梯间发现了那个炸药,随后拎回家,在告知丈夫后丢弃,却又被丈夫的朋友拿回查看。
而在整个二楼,当时只居住了两户人家,一家是罗某,而另一家则是在爆炸中丧生的曹华一家!
罗某的丈夫只是一个普通司机,罗某自己也只是一个小职员,平时与外界并没有什么恩怨,那么放在这里的炸药,目标就只有一个,那就是曹华!
曹华,作为永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兼法院二庭庭长,平时会审理大量案件,所以调查组认为,应该是某个曾被曹华审判过的犯人,心怀怨恨,于是制造了这起报复爆炸案!
于是调查组就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曹华最近一段时间,接受审理的案件上,果然真的有所发现。
根据调查组对曹华审理的案件,以及走访中获知,曹华此人为人豪爽,对身边的朋友特别讲义气,“能喝很多酒,所以很有人缘。”
这是曹华的亲朋好友以及附近的住户,对曹华的总体评价,但这样的评价如果放在普通人身上,那肯定是好的一面。
可是不要忘了,曹华可是一名公职人员,而且还是手握永新县大权的公职人员,“能喝酒,讲义气”,这种评价对曹华而言,就不太正面了!
所以得到这个结果的调查组就愈发肯定,凶手一定对准曹华来的,于是就大量调取查阅了曹华审理过的案件,最终一个名叫“黄运财”的男人出现在调查组的眼中!
而之所以黄运财会被专案组注意到,主要还是因为两点,第一个就是有人举报,一个名叫“黄壬贵”的人,声称在案发当天,曾亲眼看见黄运财偷偷摸摸的来过法院家属楼。
而这个黄壬贵是谁呢?别急,他正和调查组发现的第二个疑点重合!原来曹华最近才审理结案的一宗民事案件,其被告就有黄壬贵!
那么原告呢?没错,就是黄运财!而且最为关键的是,这黄壬贵和黄运财,不仅是同村,两人还是未出五服的亲戚!
那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为什么同村亲戚之间会闹上法庭?而黄运财真的是此次爆炸案的真凶吗?下面我们来一一讲述。
黄运财,是湖南当地的一个本分农民,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所以就在同村黄壬贵和另外两人联合开办的矿场里采矿。
黄运财有一个儿子,名叫黄虎,案发当年才十九岁!这个年纪正值青春年华,是一个人上学的最好年龄。
可是因为家庭经济不富裕,黄虎早在15岁那年就辍学不念了,辍学在家的黄虎,随后就在父亲黄运财的带领下,也来到了那座矿场打工。
但黄虎毕竟年幼,所以对一些机器根本就无法安全操作,以至于在某天日常上工的时候,黄虎一只手不小心被搅进切割机中,二,三指连根切断,一,四指被削掉大半,相当于一只手秃了。
事发之后,黄虎的父亲也就是黄运财,看见儿子在血泊之中惨叫,这让黄运财心痛不已!
随后黄虎被送往医院紧急救治,所幸血及时止住了,但是黄虎自此也成为了一个残疾人,经鉴定,黄虎六级伤残。
在儿子黄虎治好以后,黄运财便找到矿场老板协商赔偿事宜,但是面对鉴定中心给出的伤残鉴定结果,矿场老板竟然拒不承认!
矿老板,尤其是黄壬贵拒不承担此次事故的责任,并且还反咬一口,声称是黄运财故意指使儿子黄虎不当操作,为的就是骗他们的赔偿!
所以再三协商无果之下,黄运财先是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很快劳动仲裁下来了,认可了鉴定机构出具的黄虎六级伤残鉴定,要求矿场赔偿黄虎314690元。
但是对于此次劳动仲裁结果,矿老板依旧拒绝,矿老板只愿意给黄虎赔偿三万块,再多就不可能!
无奈之下,黄运财选择向法院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而法院也受理了。
但是让黄运财以及辩护律师都没能想到的是,此次案件并没有在当地审理,反而被分配到五十公里以外的偏远小镇审理。
对此黄运财及其律师则立刻调查了主审此案的法官,也就是曹华,这下黄运财以及律师则上诉,表示不满。
因为矿场的三个老板之一,有一个人也姓曹!所以黄运财一方认为,两人之间可能存在亲戚关系,理应避让。
但是面对黄运财的正当诉求,法院的态度却极其蛮横,不仅回绝了黄运财的诉求,还声称两人之间没有亲戚关系,而且由谁审理是法院内部的事,与黄运财无关!
就这样,黄运财一方满怀忐忑地来到永新县法院,很快案件就开始审理了,双方也提交了各自的证据。
但结果,只能说“毫无意外”,矿主们联合起来,要求重新鉴定黄虎的伤情,称该鉴定是“黄虎方在自行委托且所依据的鉴定材料缺乏充分性、可靠性和真实性的情况下做出”。
永兴县法院批准这一请求,拒绝采信永兴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对黄虎之伤所做的六级伤残鉴定。
2003年6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技术室出具《法医学鉴定书》,认定黄虎之伤为七级伤残。
永兴县法院据此判令马家三矿赔偿黄虎工伤津贴、住院伙食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共计16706元。
黄家不服提起上诉,7月,永兴县法院向黄虎发出《催交上诉费通知书》,称5日内须交13000元上诉费,如果到8月10日之前未足额交缴,便按撤诉处理。
黄家无力在短时间内筹集巨额上诉费,请求减免诉讼费,被拒绝。法院最后做出黄虎自动撤诉处理。
黄虎父母不得不四处上访,他们的代理人突然发现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鉴定书上没有体现两份最重要的鉴定证据材料——X光片和附属报告单。
之前,黄虎在长沙鉴定伤情时,永兴县法院法官邓甲生以长沙医院服务态度不好为由,坚持要回永兴县照X光片,然后由他寄给省高院,但事实上,邓没有寄出附属该X光片的报告单。
永兴县法院对几次前来查询的黄家父母拒绝回应,王小华又赶往湖南省高院要求查看永兴县法官到底有无寄去鉴定证据材料,也遭该院司法技术室法医王某拒绝。
次日晨,她又来到高院,在一个公用电话亭里打通王某的电话。王小华颤抖着说,如果你是一个清官,那你就让我看见你的鉴定档案里到底有什么。
省高院的法医终于答应王小华的要求,一查,王果然发现永兴法院未向省高院寄去X光片报告单——省高院法医解释说没有报告单,他们光看片子也看不出什么问题,也就定了个七级伤残。
湖南省高院司法技术室说他们将免费复检黄虎伤情,2003年12月,湖南省高院出具《法医学复核鉴定书》,认定黄虎右手大部分功能丧失,构成六级伤残。
黄虎父母一年多的努力只是让一切重新归零,永兴县法院的法官寄出X光片,却偏偏未寄出解释X光片的报告单,已妨碍司法公正,但没有人因之被处罚。
2003年12月,黄虎提请民事再审,以省高院鉴定书遗漏重要鉴定证据,误定黄虎六级伤残为七级伤残,导致黄虎所获赔偿低于依法赔偿数额为由。
要求永兴县法院判令撤销曹华所做一审判决,判令矿主赔偿30万余元伤残抚恤金,并承担诉讼费。
矿主们拒绝认同湖南省高院司法技术室作出的复核鉴定,说黄虎家人收买了省高院,要求到最高院继续鉴定,再次获准。
2004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具《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书》,再度确定黄虎右手损伤构成六级伤残。
12月20日,永兴县法院终于确认黄虎伤情系六级伤残,但更换了一套法律依据来判决该案。
黄虎在马家三矿工作时只有14周岁,未达到法定未成年工最低年龄,不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不具备劳动关系主体资格。
马家三矿证照缺失,属于非法经营,也不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因此,马家三矿和黄虎之间不是劳动关系,而是雇佣法律关系。
黄虎的伤害是雇佣关系中的工伤,不属于《劳动法》调整的范围,只能适用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法院称,国家当时对雇工损害赔偿无统一赔偿标准,只能参照《湖南省交警总队2002—2003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有关赔偿项目的标准》。
最后判令撤销一审判决,马家三矿矿主共同赔偿黄虎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共计65298元。
永兴县法院作出(2004)永民再字第4号民事判决,判令一审案件受理费11000元,其他诉讼费2000元,共计13000元。
矿主承担9100元,黄虎承担3900元;鉴定费用14851元,矿主承担10395元,黄虎承担4455元。
此外,永兴县法官“漏寄”鉴定材料导致黄虎断指案件再审,法院收取再审案件受理费8000元,矿主承担2000元,黄虎则承担6000元。
经历了一次仲裁、五次鉴定、两次判决,连绵三年,18岁的黄虎最后从矿主处拿到了37000余元现金
之后,黄家就再审结果再次上诉,又因无法缴纳巨额上诉费被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向检察院提起抗诉,亦未果。
黄虎和他的父母遭到了矿主们的公开羞辱,一位矿主家属在村里洋洋得意:“原来就说给你们3万多,现在累得像条狗一样,还不是拿一样多。”
内心绝望之下的黄运财决定展开报复,于是便从矿上偷偷拿了一捆炸药,随后开始行动起来,于是便有开篇的提及的爆炸案!
此案一出顿时惊动整个司法界,后来在中央部门的要求下,黄虎断指案重审,最终确定,永新县法院审理出现重大失责,推翻一切判决,重新改判矿主赔偿314890元。
听到这个结果,永新县仲裁局的工作人员长叹一口气,因为这个判决和之前所做的仲裁结果完全一致!
而在狱中的黄运财听到这个结果,也大声哀嚎,在对黄运财的审理中,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判处黄运财死刑!
对此黄运财的辩护律师则当庭质问道,“他只是一个农民,哪怕没钱都去请律师,一切都以国家法律来办理,可有谁听他的?”
随后黄运财也表示自己是被警方套供,要求上诉,二审改判黄运财死缓!至此案件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