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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否哈 • Fouha 》

2001年,北京男子3万卖房,17年后房子价值1135万,竟想反悔收回

In 2001, A Beijing Man Sold A House For 30,000 Yuan. After 17 Years, The House Was Worth 11.35 Million Yuan. He Wanted To Take It Back

2023-05-29 16:53

2001年,何大海在北京花了三万元买了一套房,并与卖家签下协议。17年后,该房屋所在地要被拆迁,用于城市的发展,按照政府补偿,何大海一家能拿到高达1135万元的赔偿费用。

但不料此时,当年的卖家竟然找上门来,说自己才是被拆迁人,而何大海一家是没有资格拿补偿款的。那么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当年的房屋到底有没有卖给何大海呢?

何大海一家都来自四川,有贤惠的妻子和一双可爱的儿女。本应是个幸福的四口之家,却不料儿子因为一场意外而失聪。

夫妻俩为了治好儿子在2000年,以2万元的价格卖掉了在四川老家的房子,举家迁到北京,希望首都的医疗水平能治好儿子。

但令人可惜的是,辗转北京多家医院也没能彻底根治,为了儿子,何大海和家人一商量,便决定在北京定居。可是定居的话租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于是夫妻俩一合计,干脆在北京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2001年,北京男子3万卖房,17年后房子价值1135万,竟想反悔收回

可是在当时,即使北京的房价没有现在这么高,但是对比于四川,还是要贵不少的。但早先为了给儿子治病,夫妻俩已经为此花了不少的钱,想要在北京买房,似乎有些困难。

于是夫妻俩一边上班挣钱,一边找寻适合的房源,渐渐地就在他们快要放弃买房的时候,转机出现了。

2001年10月,就在夫妻二人即将放弃时,一则卖房广告吸引了何大海的注意,就在北京市的顺义区,一个名叫遂销镇柳各庄村的地方,有户人家准备售卖自家的宅基地。

房屋整体面积很大,差不多有530平米,就是位置有点远,不过这价格属实是有些便宜了,要知道哪怕是在北京,房价不论怎么算那都比四川贵不少啊。

何大海回到家,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家里人,于是当即拍板要联系卖方。两方人马很快取得了联系,对方姓于,叫于泊,正好也是由于工作的原因,可以将北京农村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便想着干脆将房子给卖了,一了百了。

两家最终经过商议,于泊同意将房子以3万元的低价卖给何大海,之所以同意以如此低价卖房,一是因为某些原因,当时这个房子还没法过户给何大海,另一重也是看何大海还拖着一个失聪的儿子,家庭负担也挺重的,于是于泊便低价将房子卖了。

之后何大海又要求于泊将房产证放在自己那里,并且还让于泊写下了一份买卖房屋的合同,这些都算是合理要求,所以于泊都一一同意了。

2001年,北京男子3万卖房,17年后房子价值1135万,竟想反悔收回

就在两家都以为此后不会再有交集的时候,2010年,村里的一则公告将两家再次联系了起来。

2010年,北京市政府为了城市改造政策,下发了一系列的实施纲要,其中就有一则消息,就边区的村镇进行拆迁,这其中就包括了何大海一家所在的柳各庄村。

既然是拆迁,那相应的补偿肯定也是不小的数字,但比何大海一家更早得到消息的于泊,率先回到了村子。

何大海见到前房主于泊还是非常讶异的,但之后于泊的话,更是让何大海难以置信,于泊居然想收回这所当初卖给他的房子!

好在何大海没有偏听偏信于泊的一面之词,但于泊表示这么些年,他们一家三代人当初为了城市户口,举家搬迁到市里。

如今三代人全挤在一套90多平米的房子里,属实是有些不方便,现在父亲年纪大了,就想着将房子收回来,给老父亲养老用,当初何大海一家买房花的3万元,他也如数奉还,就当不花钱给他们白住作为补偿了。

不花钱白住?天上还有这样掉馅饼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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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大海不相信这样的好事会落在自己的头上,再说,即使是有,这些年,按照北京的房价,无论如何也不止这三万元,于是就没同意。

见此情景,于泊也直接告诉了何大海政府发布的通知,何大海这才明白,于泊是猜测政府可能会拆掉老房子,所以想要回房子,等到拆迁的时候就可以拿到一笔补偿款。

面对这样无理的要求,何大海自然不会答应,而且自己还有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完全不在怕的,于是他一口回绝了于泊。

可是何大海没想到,于泊竟然在自己掌握有力证据的情况下,把自己告上了法庭,理由竟然还是双方的买卖合同无效。

原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农村宅基地)依法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也就是说,于泊家的这块宅基地,他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不能私下交易。所以于波没有资格卖自家的老房子,何大海更没有资格买这套房子。

结果,自然是于泊胜诉了,双方的买卖无效。

不过好在,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鉴于何大海一家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而且当年的买卖是双方自愿的,因此也要考虑何大海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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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终判决,于泊可以收回老房子,但必须要赔偿给何大海一家70万元以上80万元以下的赔偿款。

但是这个判决结果,双方都并不满意。

对于何大海来说,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地方居住,现在在北京七十多万想买这么大的房子无异于异想天开,而且还耗时耗力,所以并不接受。

而对于泊来说,七十多万的赔偿款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政府只是拆了老家附近的一些村社,会不会拆老家还是个未知数,要是不拆自己就亏了。所以也就没有向何大海讨要房屋。

既然双方都不接受这个判决,这件事也就没有继续闹下去,于泊没再向何大海提出要回房子,何大海一家也一直居住在柳各村庄。

就这样,双方相安无事地又过了七年。时间来到了2018年,这一年,北京顺义区的改造项目正式启动,其中就包括何大海家记住的柳各村庄,于泊当初的猜测终于成了现实。

为了尽早开始改造动工,顺义区住建委找到常住在村里的村民们签订补偿协议,当然,何大海也在其中。

按照政府的规定,何大海五百多平米的房子,能够得到1135万元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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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笔巨额赔偿金,何大海决定先用它治好儿子的病,再给儿女们一人买一套大房子,剩下的钱拿去做投资,用来养老。

一想到这,何大海总是感到庆幸与激动,庆幸的是当初花3万元买下了这套房,激动的是能拿到一笔巨款,毕竟自己是个打工人不是老板,如果单纯靠自己打拼,可能几辈子都赚不到这么多钱。

当然,补偿款在没拿到手之前,都是未知数,何大海希望着这期间不要出现什么意外。

然而,事与愿违,事情往往并不会发展得特别顺利。七年前销声匿迹的于波,再一次出现在了何大海的面前。

于泊的这一次出现,显得更加有底气。他直接拿出2011年法院判决的双方房屋买卖无效的判决书,理直气壮地对何大海说道:“看清楚了吗?我才是房屋实际所有人,拆迁款应该赔给我。”

面对于泊的无赖,何大海气不打一处来。当初买房时虽然不能过户,但于泊信誓旦旦地说不会要回这套房,还把房产证留给自己。可现在却因为拆迁款的事,出尔反尔。

何大海一家现在只有当初买的这套房子,老家的房子早就卖了,儿子的病还没治好。现在于泊想要回房子,他们一家就只能流落街头,无家可归。他的妻子还哭诉道:“于泊现在有房子住,我们呢?他这是要把我们一家逼上死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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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于泊却认为何大海的妻子在装可怜,丝毫不心软,甚至说:“你们老家的房子不是卖了吗?你们也去要回来就是喽。”

何大海听见于泊这样说更是愤怒,与他争执起来,二人最后闹到了顺义区住建委处。住建委的征收管理科科长杜建春在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杜建春认为,于泊的想法其实是经不起法律的推敲的。

首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住建委让何大海签署赔偿协议这一行为是有效的。因为何大海持有房产证,而且多年来一直居住在这里,是房屋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有权获得赔偿。

其次,就算不从法律上讲,本来拆迁改造就是为了让居民的生活变得更好,理应是谁住谁享受,何大海多年来一直住在此地,自然也是他享受拆迁待遇。

但是如果依照法律来讲,那么就要承认当年法院判决双方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书是正确的,于泊虽然不是房屋的实际控制者,也是土地的实际使用者,理应也能分到一部分补偿款,当然,只是一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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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使是何大海签署的赔偿协议,赔偿款还需要双方协商分割才行。

但是双方火药味太浓,难以坐下来好好商量如何分配这份补偿款,双方就这样因为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僵持了两年多。

很快到了2021年,何大海与于泊争论的赔偿款问题,也终于得到了解决。要想分配好这一笔补偿款,首先就要了解补偿款的具体组成部分。

一部分是货币补偿,这其中包括了地钱、装修补助、搬家补助、生活补助等等,共计245万元。

另一部分则是房屋安置。其中有包括按人口数,每人五十平米的赔偿方式,但是何大海一家虽然住在北京,但户口却在四川老家,因此这一两百平米的安置面积是没有的。

此外,就是何大海现在的住宅面积的百分之七十为拆迁后的安置面积,拆迁后可得371平米的安置面积。

何大海一家除了现在所居住的地方,名下没有任何房子,出于拆迁改造本就是为了改善人民生活的原则,何大海一家理应获得更多的分配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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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何大海和于泊的事件相关讨论指出,在确认双方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应该将房屋增值部分的相关利益的百分之七十分给何大海,另外的百分之三十则分给于泊。

因此,法院最终判决:何大海一家分到259.7平方米的回迁房安置面积和215万现金补偿;而于泊则分到111.3平方米的回迁房安置面积和38.22万现金补偿。

在旁人眼中,这是对双方都合理的赔偿结果。

然而,对于何大海和于泊而言,这样的分配却并不顺他们的心意。

对于何大海而言,政府拆迁的是自己的房子,自己有房产证,理应赔偿到全部的安置面积,和于泊没有任何关系,再加上之前于泊对自己家蛮横的态度,他也不想跟于泊分。

而对于于泊而言,他一直认为何大海是暂居在这里,自己才是这套房真正的主人,何大海压根就没有资格分到安置房。

但是,于泊早在2001年把房子卖给何大海夫妻后,就已经把户口迁出了柳各村庄,按理是没有安置资格的。反倒是他认为没有资格分房的何大海,才应该得到安置面积。

两个人因为利益问题,又一次没有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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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件事情已经拖了有两年了,这两年内双方都为此耗费不少精力,既然法院的结果都已经判出,再争论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

在多方的劝导与调解之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两人终于各自退让一步,达成了协议,同意了法院的分配方式。

最终,何大海把拿到的259平米的房子分成了一套50平米的房子、一套90平米的房子和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他表示,自己和妻子住小房子,剩下的两套则留给儿女。

而于泊则带着妻子与子女搬出了90平米的房子,住进了分配到的一百多平米的安置房。这件横跨了将近二十年的房子纠纷,也就此彻底落下了帷幕。

2001年,北京男子3万卖房,17年后房子价值1135万,竟想反悔收回

其实,纵观整件事情的起因,都是因为一个“利”字。于泊看到当初3万元卖掉的房子如今价值1135万元,任谁都会悔不当初,所以才会有后来发生的一系列事情。

这件事不仅显示了如今房价的昂贵,更告诉我们,如果自身的利益受到了侵犯,就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应有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