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的某天,上海市中山医院住院部的一个病房内,来了一些老人,这些老人眼含泪水地望着躺在病床的一名老妇人。
这名老妇人姓唐,今年才62岁,本该是含饴弄孙的老人却不幸患上胰腺癌,濒临死亡,而周围的老人全都是唐老太的好友。
唐老太之所以找来自己的老友,是因为在今天,自己就要在这些好友的见证下,立下一份遗嘱,一份事关唐老太生前高达千万元家产的遗嘱!
但是当唐老太的好友根据这份遗嘱,前往银行索要遗产时,银行却直接拒绝了这个要求,同时声称这份遗嘱不合法!
那么这到底是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份遗嘱难道真如银行所说的那样不合法吗?这笔天价遗产最终又去向何方?
下面我们就来深入了解此次事件的全部过程,看看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2018年11月上海市法院开庭审理一件有关于遗产争夺的案件,类似于此种案件,近年来已经算是见怪不怪了,毕竟财帛动人心。
但是即便是大众对此已经是熟视无睹了,可此次案件却依旧引起许多媒体的注意,他们纷纷跟踪报道此事。
而这些媒体之所以会这么做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就是这笔遗产的数目极为庞大,涉及资产高达一千余万!
第二个就是案件双方非常“奇怪”,原告是死者是好友,而被告却是银行!这“奇怪”的诉讼双方立刻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想要看看这其中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而要想弄明白这件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们还需要先把时间拨回三年前,也就是2015年9月份的时候。
在这一年,上海市中山医院住院部的病房中,一名姓唐的六十二岁老太太,因为患了癌症已经濒临死亡。
所以她便邀请自己已经相交几十年的老友来到病房内,她准备当着自己好友的面,立下一份遗嘱,而这也是开篇所提到的一幕。
唐老太,今年62岁,胰腺癌晚期,按照老人家主治医生的说法,就是老人家的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全身,没有继续治疗下去的意义了。
所以当老人家从医生口中得知此事后,便立刻请来律师声称自己要立一份遗嘱,同时还把自己的好友一并给邀请到场,做个见证人。
那么说到这里,人们不经会有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老人家的子女呢?为什么到现在都没有提及?
而关于此类问题,我们现在来做一个统一的解答,唐老太一生没有结婚,也就是说,她没有伴侣,更没有所谓的子女。
在老人家的双亲去世以后,老人家在世上最亲近的人,就只剩下这些好友了,所以在老人家知道自己已经时日无多之后,就想把自己的财产做一个详细的规划。
很快老人家的好友王先生等人就赶到了病房,与此同时,老人家请来的律师也来到了这里,另外老人还把自己的主治医生一道请到了现场。
在三方人全都到齐了以后,唐老太开始安排自己名义的财产,第一就是自己名下的一套在上海的住宅,无条件捐赠给上海市某公墓。
第二自己储存在银行的一百余万财产以及交由银行代为保管的古玩字画,一部分用来支付医药费,剩下的则由自己来安排,赠送给在场的好友。
同时第三点,指定自己的发小也就是王先生,作为自己遗产的执行人,声称在自己死后,一切遗产全都交由王先生处理。
一旁的律师在记录完这一切后,先是拿给唐老太签名,随后又向在场的人展示一番,最后声称会带回律所,再进行公证。
律师的做法得到了王先生以及一众好友的认可,那么接下来就只剩下一件事了,那就是如何取出唐老太交由银行代管的古玩字画,名贵手表等贵重物品。
为了完成老友生前最后一个心愿,发小王先生在第二天,就带着遗嘱去了平安银行,准备将老友的物品给取出来。
但是让王先生没能想到的是,自己刚刚说完请求,银行的工作人员当场就拒绝了!
银行会拒绝,这也在王先生的预料之中,因为毕竟不是本人前来,所以银行肯定不会同意。
于是王先生就掏出随身携带的遗嘱,上面还有唐老太的签名,接着对银行的工作人员说道。
这是唐女士亲笔签名的遗嘱,上面指定我作为她的遗产执行人,所以我现在作为唐女士唯一合法的指定人,要求你们银行把唐女士交给你们所保管的贵重物品,拿出来交给我。
王先生本以为,自己都拿出遗嘱了,而且上面还有老人家的签名,这下银行应该会同意了吧。
可是银行的反应再一次让王先生感到震惊!因为即便王先生已经出具了唐老太签名的遗嘱,并且也公布了自己的身份,可是银行还是拒绝了!
这下可把王先生给弄懵了,怎么自己已经出具遗嘱都还不行吗?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的说法,这还真不行!
按照银行后来给出的解释,唐女士与平安银行所签署的保险箱租赁条约上显示,租赁保管的时间是从2013年开始,截止2015年12月。
而想要取出这个保险箱,则有着规定的流程,第一个是租赁者本人亲自来到银行,银行这边出具一把钥匙,而租赁者则用指纹解锁,两者合一才能取出这个保险箱。
但是现在唐老太已经是重病垂危,命在旦夕了,根本无法亲自前来银行,就更别提什么指纹解锁了。
所以第一个办法很显然是行不通,于是银行又给了出第二种办法,也就是当租赁者——唐女士,因为各种原因逝世以后。
那么她的遗产法定继承者,或者说是受赠予者,在按照国家部门有关的流程,取得相应的证明之后,可以携带这份证明来银行取走老人所留下的遗产。
可以说,银行的这两项规定十分合理也合法,第一个对照着租赁者还活着的时候,第二个则是租赁者逝世之后的处理办法。
那么说到这里,人们或许又出现了一个疑问,第二种情况不是已经规定,可以由遗嘱继承者取出的吗?怎么王先生不行?
对于这个疑问,银行则给出了具体的解答,他们声称王先生是唐女士遗嘱的执行人,并非是遗产的继承者或者是受赠予者,所以不符合第二项规定。
面对银行的说法,王先生也试着进行反驳,声称自己都是遗嘱的执行人,你不把遗产交给我,我怎么执行呢?
更何况自己的老友唐女士,现在已经是时日无多了,根本不可能亲自前来,你们这样做完全就是刁难!
但无论王先生再怎么说,银行就是不肯松口答应王先生,想要取回唐老太保险箱的要求。
对上银行如此强硬的态度,王先生也没办法,所以当即转身离开银行,前往了唐老太的病房。
等到王先生来到病房,告诉唐老太这件事后,一众好友也犯了难,这取不出保险箱,唐老太就无法分配财产,也就是没有所谓的“遗产受赠予者”;而没有遗产受赠予者也就无法从银行那里取出保险箱!
陷入死循环的众人在不断地思考着,也就在这个时候,一边的律师给出了一个建议,能不能让唐老太写一份代为取走的委托书呢?
听到这句话,现场的人立刻反应过来了,说到底唐老太现在不是还没有去世吗,而且意识也非常清醒,完全具备这样的委托条件啊
于是在征得唐老太本人的同意下,律师立刻起草了一份代取的委托书,委托唐老太的好友王先生为代理人,把老人家放在银行的保险箱给取出来。
很快这份代取委托书就写好了,并且唐老太也在上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之后王先生就和一个好友一起再次来到了平安银行。
信心满满的王先生认为,这下银行没理由拒绝了吧,可是事实真的像王先生所想象的那样美好吗?
在来到银行后,王先生很快就向银行的工作人员出示了代取委托书,要求银行尽快把自己好友唐女士,存在这里的保险箱给拿出来。
可是银行在看完委托书之后,不仅没有行动反而再次拒绝了王先生的要求,理由是“这份委托不合法!”
听完银行方面的话后,王先生当场就被激怒了?什么叫做不合法?上面不仅有唐女士的签名,还有律师的签名,而且都是在公开的状况下签署的!哪里不合法了?
面对愤怒的王先生,银行方面则淡淡地回应道,这份委托的确是有唐女士的签名,也有律师的签名,但是它没有经过公证,所以银行不认可这份委托的合法性!
说完以后银行方面就再也没有其它回复了,这把王先生给气得不轻,于是再次开口问道,是不是只要这份委托经过公证了,你们就认可了?银行则回复道是这样的。
于是怒气冲冲的王先生便带着委托书立刻和好友离开了银行,准备前往公证处公证,因为此时唐老太的病情再次出现恶化,时间不等人。
等到王先生等人来到公证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也立刻答应,会给王先生安排公证的。
见此情景,王先生的心也暂时放了下来,可是这名工作人员紧接着又说道,因为目前工作量较大,所以您此次的公证,快点将在一个月后,慢点则在三个月。
一个月?听见工作人员后面的话后,王先生原本放下的心再次提了起来,要知道唐老太现在的状态,别说一个月了,就连一个星期都很可能撑不过!
于是王先生再次恳求道,自己现在面临的情况十分焦急,能不能麻烦尽快快点,可是工作人员也无法给出准确答案,只能让王先生先回去耐心等待。
就这样王先生只得和朋友先行离开返回病房,随着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唐老太的情况越来越糟糕,而公证处却迟迟没有动静。
果然还没到一个月,唐老太就因为病情恶化到一定地步后,不幸离世,而她所留在银行的保险箱,也彻底成为一个难题!
老友的离世让王先生心中极其悲痛,王先生和唐女士既是小学同学,也是中学同学,王先生的姐姐还是唐女士的师父。
小时候唐女士还常常去王先生的家里玩耍,两人的关系既是发小,也是青梅竹马,关系极其深厚。
所以当唐女士因病离世后,王先生心中唯一想做的,就是完成她生前的遗愿,把保险箱从银行取出!
于是王先生再次找到银行,要求取出唐女士的保险箱,可是毫不意外银行再次拒绝了这个要求。
所以王先生则提出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唐女士生前最喜爱的一只手表放在保险箱中,现在唐女士去世了。
王先生想要把这只手表给取出来,放在唐女士的骨灰盒内,让这只手表一直陪伴着唐女士。
为此王先生还提出两个处理办法,第一个就是让银行估价,看看那只手表多少钱,你说多少钱,我就拿出多少钱来交换。
第二个就是我愿意做一个担保,你把这只手表取出来交给我,为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以及法律,全由我一人承担,银行无责。
但是接下来的发展再次让王先生感到极其的失望,对于王先生所提出的两种解决办法,银行一个都不选,就是不同意王先生的要求,哪怕王先生再三表明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都不行!
万般无奈之下,王先生只得满怀遗憾地给唐女士安排了葬礼,再将唐女士安葬之后,王先生心中再度坚定了自己一定要完成好友遗愿的想法!
对于王先生的坚持,后来有很多人不解,也有很多人嬉笑,他们认为这就是王先生贪图唐女士的遗产。
于是就有媒体就此事询问了王先生,而王先生也做出了回应,自己并不是贪图那点遗产,自己在上海也有房,家庭美满幸福。
而之所以会如此坚持,只是因为自己已经答应了唐女士,“人无信,不立!”既然自己答应了,那就一定要办到!
所以在葬礼结束后,王先生再次找上银行,要求他们把自己好友的保险箱交出来,但是此时的银行连理由都不给一个,直接就拒绝了。
时间慢慢流逝,转眼间三年过去了,唐女士的保险箱却仍然没有取出来,对此已经走投无路的王先生最终决定,起诉银行!
2018年11月,上海市人民法院便就此案进行了一审,在审理现场,王先生则向法官呈述了自己的要求。
在王先生说完以后,法官则回问王先生,你在把唐女士的保险箱给取出来后,你会怎么安排这里面的财产呢?
面对法官的提问,王先生则回复道,首先肯定是按照唐女士生前所留遗嘱来办理,剩下来的,我们决定存起来。
在王先生回答结束后,法官询问一同出庭的另外两名好友代表,而那两个好友代表则给予了肯定的回复,表示认可王先生的处理办法。
但也就在这个时候,法官却表示,法院在审理此案件之前,接到一封匿名信,上面举报王先生在唐女士逝世后,擅自将唐女士家中的红木家具给搬走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这个问题很显然让王先生一方都愣住了,为什么王先生说的与做得不一样?他之前难道都在演戏?
不过很快对于这个问题,王先生还没回答,反而是身边两个好友回答了,他们声称自己知道王先生的行动,并且这也是经过自己以及唐女士认可的!
什么叫做唐女士的认可?唐女士不是已经逝世了吗?她怎么认可?原来早在唐女士逝世之前,就写下一封书信,上面直接表明,将红木家具赠给王先生,而这件事一众好友全都知情。
随后王先生也当庭掏出了那封信件,法官也表示了认可,而对面平安银行一方,或许是眼见这个办法行不通,于是就改变了说法。
银行声称,自己愿意交出唐女士的保险箱,不过要求王先生承担自2015年12月租赁条约到期以后所产生的后续的管理费,以及开箱所要的鉴定费,手续费等。
但银行的这个要求遭到了王先生的断然拒绝,王先生声称,自己早就要求银行开箱,是银行一直拖延拒绝,所以这后续产生的费用应该由银行自行承担,自己绝对不会认可!
面对双方的争论,法院做出了最终的判决,要求银行在判决生效之后立刻将唐女士的遗物归还给王先生,其他要求驳回。
就这样此案到此结束,王先生也最终完成了唐女士生前最后一个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