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刘先生,平时做的是批发生意,在这一天他和供货商协定,将一笔金额为2.5万元的货款汇过去。
于是刘先生就匆匆来到银行办理,等到一切手续办理完成后,刘先生就回到了家中,而就在这个时候,供应商的电话打来了!
在电话中,供应商声称,货款只有2.5万元,你怎么给我打了25万元?是不是哪里出错了?
听见此话,刘先生也愣住了,于是立刻仔细查看了一下银行给的回执单,果然银行汇款汇错了,把自己的2.5万汇成了25万!
于是刘先生立刻联系银行,询问对方是不是出错了?可是让刘先生没想到的是,银行的态度竟然十分强硬,声称自己绝对没有弄错!
对于银行的强硬,刘先生也只得无奈地接受,随后告知了供应商,但是让刘先生更没想到的是,在此事发生后没几天。
银行竟然再次联系刘先生,要求刘先生归还多汇的22.5万,可是刘先生拒绝了,因为“离柜概不负责”是你们银行自身的规定,而且自己也曾经询过过,只不过是你们拒绝了!
双方协商无果后,银行决定起诉刘先生,那么法院最终会做出怎样的判决呢?刘先生到底需不需要归还这多出来的22.5万元?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此事的全部过程,看看这件事最终的处理结果到底是怎样的?一圈三连,点赞关注~
想必大家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离柜概不负责”,没错这是我们常见于银行柜台的一句话。
可是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如果银行少给你钱,而你当时又没能及时发现的话,银行就会以这句话来推卸责任,拒不补偿损失。
但要是银行多给你钱,那么银行就会向你索还这笔资金,理由则是“不当得利”,全然不顾所谓的“离柜概不负责”的这句话。
因此银行的这一做法,常常被人看做为“流氓条款”而加以批评,可是无论人们再怎么批评,银行却始终是置若罔闻。
但是在云南却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件让银行自食恶果的事件,那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下面我们来详细讲述。
家在云南的刘先生,主要是做一些小商品批发生意的,这一天,他和供应商约定好,自己会给对方打去一笔金额为2.5万元的货款。
因此在双方协定好了之后,刘先生就带着2.5万元现金,以及供应商提供的银行卡号来到了当地一家银行,办理汇款业务。
在办理业务的时候,刘先生也明确说明了自己的诉求,将这笔2.5万元的货款,打到我所指定的账户上去。
而银行的业务员当天也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给刘先生的感觉就是心不在焉,但是刘先生也不敢多说什么,只得在一旁看着对方操作。
大概五六分钟后,柜台的工作人员告诉刘先生,汇款业务办理好了,这是回执单你自己保存。
拿到工作人员递来的回执单后,刘先生也没有细看,毕竟工作人员都说办好了,于是就一脸轻松地向家里走去。
可就当刘先生刚刚回到家中,还来得及坐下休息的时候,刘先生的手机响了,掏出来一看,原来是供应商打来的。
见此刘先生还以为是对方收到货款,故此打个电话来说一下,于是就接通了这个电话。
可是让刘先生没能想到的是,电话那头的供应商语气竟然显得十分焦急,直接就询问刘先生,你的货款是不是打错了?
听见供应商的询问,刘先生也愣了一会才回道,难道不是两万五千块钱吗?对此供应商则回道,是两万五千块钱,可是你打错了!
听完供应商的话,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的刘先生更加懵了,既然是两万五千块钱,怎么说自己打错了呢?自己就带两万五千块去的啊!
于是刘先生就再次出口询问,哪里打错了?一直到这里,供应商才组织好语言说道,我和你约定好的货款的确是两万五千块,可是你打来的不是两万五千块,而是二十五万!
二十五万!听到这个数目,刘先生顿时惊讶地站起身来,连连回道,这不可能啊,自己就带来两万五千块过去,怎么可能打过去二十五万?会不会你那边弄错了?
此时的刘先生依旧不敢相信供应商所说的话,因为刘先生认为,银行难道会出错?会平白无故多给对方二十多万?
但是供应商却再次肯定地说道,没错,我亲自查了一下,你打过来的数目就是二十五万!
听到供应商如此确切地回复,刘先生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随后供应商则继续说道,要么你打电话去你们那里的银行问问,看看是不是他们出错了?
供应商的话让刘先生顿时回过神来,是啊,自己打电话给银行问问不就行了吗?于是在挂断供应商的电话,刘先生就给办理汇款业务的那个银行打去电话,想要仔细询问一下,当时那笔货款有没有出错?
但是一个让刘先生更加没料到的事情发生了,对于刘先生打来的询问电话,银行一方的态度不仅强硬,而且还比较恶劣!
银行一方声称,银行办理的业务绝对没错,不可能出现汇错款的情况,不要每次出现意外都来责怪银行,随即就挂断了刘先生的电话。
很显然银行的态度激怒了刘先生,自己好心好意打电话来提醒你们,汇款可能出错了,你们的态度却这样恶劣!
行,既然你们不想管,那我为什么还去费那个劲?于是刘先生便拨通了供应商的电话,告诉对方,自己已经打电话询问过银行了,可是银行坚称自己没有出错,你把钱收下吧!
供应商听见刘先生的话,心想既然你们一个货主,一个银行都确认没错,那我干嘛还坚持下去?
白得这二十多万,自己不开心吗?所幸也就不再管此事,并且还将多处的22.5万元给取了出来!
但是这边的事情虽然结束了,可是银行那边却出现大问题了,因为在银行进行日常的对账时,总是发现有一笔二十多万的款项对不上!
这可把银行给急坏了,所以再三调查下,最终锁定了刘先生的这笔货款,一查,果然是汇错款项了,多汇了22.5万元!
所以银行一边立刻封冻了当时的那个汇款账户,另一边则立刻联系了供应商,要求供应商把多给的22.5万元还给银行!
而接到银行打来电话的供应商,根本就不予理会,他声称这笔货款是刘先生汇给自己的,因此和银行没有关系,如果要钱那也得刘先生来要!
面对供应商的说法,银行表示不认可,双方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银行最终选择将供应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归还这多出的22.5万元!
但是供应商也据理力称,自己这笔货款只和刘先生有直接的联系,是刘先生打来的,而不是银行给的,所以银行的要求自己压根就不能接受!
对于双方争执不下的局面,法院则最终宣判,货款是由刘先生汇入供应商账户,因此是属于刘先生和供应商之间的经济纠纷,与银行无关,因此驳回了银行的诉求!
眼看供应商这边自己是无能为力了,银行就决定对刘先生“下手”,于是就主动联系了刘先生,要求刘先生弥补这次损失!
而当刘先生接到银行发来的讯息后,顿时被银行的操作给逗笑了,自己当初在事情不对的时候,就立刻打电话询问过你们。
是你们银行的工作人员,自己坚称银行不会出错,挂断自己的电话,而且你们银行不是有这样一条规定吗,“离柜概不负责”,现在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自己是绝对不会承担这一次责任的!
很显然刘先生的说法,银行一方也不认可,银行的工作人员警告刘先生道,你多出的22,5万元货款是不当得利,如果你不归还,银行就会向法院起诉你!
对于银行这种近乎耍无赖的行为,刘先生则直接了当地表示,那我们就法院见,看看法院最后会怎么判!
很快当地法院便受理了此案,银行一方的诉求是,刘先生此次多出的22.5万元货款是不当得利,不仅要求刘先生归还,还要求刘先生给予赔偿!
对此刘先生则给出了自己的解释,第一在事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自己就打过电话询问过你们,是你们自己坚称没有出错。电话记录你们应该保存了,可以调出来,看看到底是谁的责任?
第二,离柜概不负责,也是你们银行自己的规定,现在事情都过了这么长时间了,自己是绝对不会承担这笔损失的!
第三,这多出来的22.5万元,压根就不在自己手上,你们凭什么要求我来承担损失?
对于两方提供的证词,法院则做出了最终的宣判,认定银行一方所提交的证据不足,且该笔货款并不在刘先生账户,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
故此法院宣判,驳回银行一切诉求,银行再次败诉,但是败诉过后的银行并不甘心,所以立刻上上级法院申请二审。
但是让银行一方感到失落的是,法院二审认定,一审判决合法合理,因此维持一审宣判,银行败诉!
至此银行三次起诉,三次都以失败而告终,而这笔多出的货款,银行最终也没能拿回来!